人民团体[rén mín tuán tǐ] 人民团体 人民团体指除政府、政府官方机构、企业公司和事业单位以外的团体组织总称。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一直沿用至今。
1、 社会各界、各人民团体都以各自的方式积极参与了扶贫工作。
2、 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 联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4、 将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
5、 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
6、 注重发挥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及志愿者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