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送終的读音 養老送終的意思
【解释】指子女对父母身前的赡养和死后的殡葬。【出处】明·吴承恩《西游记》第二十七回:“生了奴奴,欲扳门第,配嫁他人,又恐老来无倚,只得将奴招了一个女婿,养老送终。”【示例】凤娇道:‘我母年老,要你~。’马迪道:‘你嫁了我,那养老送终之事,何须说得。’ ◎清·如莲居士《薛刚反唐》第四十四回
- 養
- 老
- 送
- 終
“養老送終”的读音
- 拼音读音:
- [yǎng lǎo sòng zhōng]
- 汉字注音:
- ㄧㄤˇ ㄌㄠˇ ㄙㄨㄥˋ ㄓㄨㄥ
- 简繁字形:
- 养老送终
- 是否常用:
- 否
“養老送終”的单字解释
【養】:1.照顧、撫育:“撫養”、“養民”。《禮記•大學》:“未有學養子,而後嫁者也。”《史記•卷一一二•主父偃傳》:“百姓靡敝,孤寡老弱不能相養。”2.培植花木或飼養動物:“養蘭”、“養雞”。《周禮•夏官•圉人》:“圉人,當養馬芻牧之事。”3.陶冶品德:“修養品德”。《孟子•盡心下》:“養心莫善於寡欲。”4.教導、教育。《周禮•地官•保氏》:“保氏掌諫王惡,而養國子以道,乃教之六藝。”《漢書•卷八十八•儒林傳•序》:“或言孔子布衣,養徒三千人。”5.治療、調護:“調養”、“養顏”、“養病”。《儒林外史•第五回》:“再折些須銀子給他養那打壞了的腿。”6.增加、助長。《左傳•昭公二十年》:“私欲養求,不給則應。”《孔穎達•正義》:“私有所欲,長養其情,求物共之,民不共給,則應之以罪。”7.信守、保持。《荀子•禮論》:“龍旗九斿,所以養信也。”8.姓。如春秋時楚國有養由基。
【老】:1.年岁大(跟“少、幼”相对):老人。老大爷。他六十多岁了,可是一点儿也不显老。2.老年人(多用作尊称):徐老。敬老院。扶老携幼。3.婉辞,指人死(多指老人,必带“了”):隔壁前天老了人了。4.对某些方面富有经验;老练:老手。老于世故。5.很久以前就存在的(跟“新”相对,下6.同):老厂。老朋友。老根据地。这种纸烟牌子很老了。7.陈旧:老脑筋。老机器。这所房子太老了。8.原来的:老脾气。老地方。9.(蔬菜)长得过了适口的时期(跟“嫩”相对,下10.同):油菜太老了。11.(食物)火候大:鸡蛋煮老了。青菜不要炒得太老。12.姓。
【送】:1.把东西运去或拿去给人:送报。送信。送饭。2.赠送:奉送。老师送我两本书。3.陪着离去的人一起走:把客人送到大门外。送小孩儿上学。4.姓。
【終】:1.結局、最後的時刻:“年終”、“有始有終”、“自始至終”。2.死亡:“送終”、“善終”。3.姓。如漢代有終軍。4.結束、完畢:“曲終人散”、“樂曲終了”。5.人死。宋•歐陽修《瀧岡阡表》:“太夫人以疾終于官舍,享年七十有二。”6.窮究、詳究。宋•朱熹《中庸章句•第一章》:“其下十章,蓋子思引夫子之言,以終此章之義。”7.從開始到末了一整段時間的:“終年”、“終日”、“終生”。8.最後的、最末的:“終點”、“終站”。9.到底、畢竟:“終究”、“終將結束”。
“養老送終”的意思
基本解释
基本解释
同“养2生送死”。辞典解释
养老送终 yàng lǎo sòng zhōng ㄧㄤˋ ㄌㄠˇ ㄙㄨㄥˋ ㄓㄨㄥ 子女对父母生前的奉养和死后的殡葬。参见「养生送死」条。
《水浒传.第五回》:「他只有这个女儿,养老送终,承祀香火,都在他身上。」
《西游记.第二七回》:「生了奴奴,欲扳门弟,配嫁他人,又恐老来无倚,只得将奴招了一个女婿,养老送终。」
英语 to look after one's aged parents and arrange proper burial after they die
网络解释
【解释】指子女对父母身前的赡养和死后的殡葬。
【出处】明·吴承恩《西游记》第二十七回:“生了奴奴,欲扳门第,配嫁他人,又恐老来无倚,只得将奴招了一个女婿,养老送终。”
【示例】凤娇道:‘我母年老,要你~。’马迪道:‘你嫁了我,那养老送终之事,何须说得。’ ◎清·如莲居士《薛刚反唐》第四十四回
基本解释
同“养2生送死”。辞典解释
养老送终 yàng lǎo sòng zhōng ㄧㄤˋ ㄌㄠˇ ㄙㄨㄥˋ ㄓㄨㄥ子女对父母生前的奉养和死后的殡葬。参见「养生送死」条。
《水浒传.第五回》:「他只有这个女儿,养老送终,承祀香火,都在他身上。」
《西游记.第二七回》:「生了奴奴,欲扳门弟,配嫁他人,又恐老来无倚,只得将奴招了一个女婿,养老送终。」
英语 to look after one's aged parents and arrange proper burial after they die
【解释】指子女对父母身前的赡养和死后的殡葬。
【出处】明·吴承恩《西游记》第二十七回:“生了奴奴,欲扳门第,配嫁他人,又恐老来无倚,只得将奴招了一个女婿,养老送终。”
【示例】凤娇道:‘我母年老,要你~。’马迪道:‘你嫁了我,那养老送终之事,何须说得。’ ◎清·如莲居士《薛刚反唐》第四十四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