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心之论
诛心之论的意思 诛心之论的读音和出处
成语名称:诛心之论
成语拼音:[zhū xīn zhī lùn]
成语解释:诛:惩罚。指不问罪行,只根据其用心以认定罪状。也指揭穿动机的评论。
成语出处:清 李汝珍《镜花缘》第90回:“那时他虽满嘴只说未将剪子带来,其实只想以手代剪。这个‘撕’字乃诛心之论,如何不切!”
成语例句:你那里晓得,那时他虽满嘴只说未将剪子带来,其实只想以手代剪。这个“撕”字乃诛心之论,如何不切!(清 李汝珍《镜花缘》第九十回)
是否常用:常用成语
感情褒贬:中性成语
成语词性:偏正式;作宾语;指揭穿别人动机的批评和深刻的评论
结构类型:偏正式成语
形成年代:近代成语
繁体字形: 誅心之論
英文翻译:an impressive and deep talk
成语接龙:“诛心之论”成语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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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心之论”的单字解释
诛字的详细解释
【诛】:1.谴责:口诛笔伐。2.杀(有罪的人):害民者诛。3.要求:诛求无时。
心字的详细解释
【心】:1.人和高等动物身体内推动血液循环的器官。人的心在胸腔的中部,稍偏左方,呈圆锥形,大小约跟本人的拳头相等,内部有四个空腔,上部两个是心房,下部两个是心室。心房和心室的舒张和收缩推动血液循环全身。也叫心脏。2.通常也指思想的器官和思想、感情等:心思。心得。用心。谈心。一心一意。你心想到哪里去了?3.中心;中央的部分:江心。圆心。重心。4.二十八宿之一。5.姓。
之字的详细解释
【之】:1.往:由京之沪。君将何之?2.人称代词。代替人或事物(限于做宾语):求之不得。取之不尽。操之过急。言之成理。取而代之。有过之无不及。反其道而行之。3.人称代词。虚用,无所指:久而久之。不觉手之舞之,足之蹈之。4.指示代词。这;那:之二虫。之子于钓。5.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组成偏正词组。a)表示领属关系:赤子之心。钟鼓之声。以子之矛,攻子之盾。b)表示一般的修饰关系:光荣之家。无价之宝。缓兵之计。千里之外。意料之中。十分之九。6.用在主谓结构之间,取消它的独立性,使变成偏正结构:中国之大。战斗之激烈。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如因势利导,则如水之就下,极为自然。
论字的详细解释
【论】:[lùn]1.分析和说明道理:评论。议论。2.分析和说明道理的言论、文章或理论:舆论。社论。历史唯物论。3.评定;看待:论罪。相提并论。4.介词。按照:论堆卖。论件计工。[lún]〔论语〕儒家经典之一。孔子弟子编纂的有关孔子言行的记录。共二十篇。内容有孔子谈话、答弟子问和弟子间的谈话,涉及政治、经济、教育、道德和哲学等,是研究孔子思想的主要资料。宋代把它和《大学》《中庸》《孟子》合为《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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