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琵琶》是唐代文学家罗隐所创作的一首诗。诗中描述了一位闲适宴会散场后,偶然间听到一位在梧桐树阴下弹奏琵琶的人,引发了思考和情感的波动。
诗的中文译文如下:
香杯酒散思散地,偶尔听到梧桐树阴下的音乐。
这首曲子都充满了怨恨,楼上的人们却毫不知道你是谁。
这首诗意蕴含着浓厚的忧思和愁怨之情。首先,形容宴席散场后的情景,人们离散而去,思绪渐渐泛起。接着,诗人不经意地听到了悠扬的琵琶声,传来一种深深的悲怨和无奈。琵琶音乐中的恨意,矛盾于饮乐之间的欢愉,使人感到一种迷茫和困惑。
在这首诗中,诗人将琵琶音乐与人们的心境对比,表达对现实中的盲目与麻木的不满。人们在享受酒宴的同时,对于琵琶的音乐和那其中所蕴含的恨意却毫不知情。这种对琵琶音乐的无知和漠视,暗示了社会对于真实情感的忽略,以及人们对于内心自省的缺乏。
罗隐以简洁的表达和对比手法,揭示了人们对于内心世界的无觉察,以及真实情感的被忽视。他通过音乐的方式,传递了对于现实中麻木与冷漠的不满,并反思人们应该更加关注内心世界和真实情感的表达与理解。这首诗给人以深思,引发读者思考人性和情感生活的根本问题。
全诗拼音读音对照参考
tīng pí pá
听琵琶
xiāng yán jiǔ sàn sī cháo sàn, ǒu xiàng wú tóng àn chù wén.
香筵酒散思朝散,偶向梧桐暗处闻。
dà dǐ qǔ zhōng jiē yǒu hèn, mǎn lóu rén zì bù zhī jūn.
大底曲中皆有恨,满楼人自不知君。
“大底曲中皆有恨”平仄韵脚
拼音:dà dǐ qǔ zhōng jiē yǒu hèn
平仄:仄仄仄平平仄仄
韵脚:(仄韵) 去声十四愿
网友评论
罗隐(833-909),字昭谏,新城(今浙江富阳市新登镇)人,唐代诗人。生于公元833年(太和七年),大中十三年(公元859年)底至京师,应进士试,历七年不第。咸通八年(公元867年)乃自编其文为《谗书》,益为统治阶级所憎恶,所以罗衮赠诗说:“谗书虽胜一名休”。后来又断断续续考了几年,总共考了十多次,自称“十二三年就试期”,最终还是铩羽而归,史称“十上不第”。黄巢起义后,避乱隐居九华山,光启三年(公元887年),55岁时归乡依吴越王钱镠,历任钱塘令、司勋郎中、给事中等职。公元909年(五代后梁开平三年)去世,享年7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