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尽家财”的意思及全诗出处和翻译赏析

宋代   释安永

丧尽家财”出自宋代释安永的《颂古三十一首》, 诗句共4个字。

丧尽家财,无本可据。
赤手杀人,弥天罪过。

诗句汉字解释

《颂古三十一首》是宋代佛教僧人释安永所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诗词中文译文:
丧尽家财,无本可据。
赤手杀人,弥天罪过。

诗意:
这首诗词表达了作者对过去的遗憾和悔恨。他通过描绘自己丧失了全部财产、没有任何依靠的境地以及曾经亲手杀人的罪过,表现出内心的痛苦和悲凉。

赏析:
1. 丧尽家财,无本可据:诗中的"丧尽家财"意味着作者失去了所有的财产和财富,使他变得一无所有,没有任何可以依靠的东西。这种绝望和孤立感体现了作者内心的痛苦。

2. 赤手杀人,弥天罪过:这句诗描述了作者曾经亲手杀人的罪行,"赤手杀人"形象地揭示了作者的血腥行径。"弥天罪过"则强调了这个罪行的严重性和不可挽回性。这句话表达了作者内心深处的懊悔和自责,对自己的过去行为感到深深地忏悔。

这首诗词通过作者亲身经历的悲剧和罪恶,揭示了人性的脆弱和错误的后果。它表达了对过去错误选择的悔恨和内心的痛苦。同时,这首诗也可以引发人们对人性和道德的思考,警示人们避免走上错误的道路,珍惜和平和善良。

总的来说,这首诗词通过深刻的描绘和独特的表达方式,表达了作者内心的痛苦和悔恨,同时也在人们的心灵深处敲响了一记警钟,提醒我们要珍惜现在,避免走上错误的道路。

全诗拼音读音对照参考


sòng gǔ sān shí yī shǒu
颂古三十一首
sàng jìn jiā cái, wú běn kě jù.
丧尽家财,无本可据。
chì shǒu shā rén, mí tiān zuì guò.
赤手杀人,弥天罪过。

“丧尽家财”平仄韵脚


拼音:sàng jìn jiā cái
平仄:仄仄平平
韵脚:(平韵) 上平十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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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丧尽家财”的意思和全诗出处介绍,以及全诗翻译和赏析,“丧尽家财”出自释安永的 《颂古三十一首》,还提供了该诗句的全诗全文、翻译、赏析、译文以及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