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蜀僧去麈》 苏轼

宋代 苏轼

十年读易费膏火,尽日吟诗愁肺肝。
不解丹青追世好,欲将芹芷荐君盘。
谁为善相甯嫌瘦,复有知音可废弹。
拄杖挂经须倍道,故乡春蕨已阑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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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

苏轼(1037-1101),北宋文学家、书画家、美食家。字子瞻,号东坡居士。汉族,四川人,葬于颍昌(今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一生仕途坎坷,学识渊博,天资极高,诗文书画皆精。其文汪洋恣肆,明白畅达,与欧阳修并称欧苏,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诗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艺术表现独具风格,与黄庭坚并称苏黄;词开豪放一派,对后世有巨大影响,与辛弃疾并称苏辛;书法擅长行书、楷书,能自创新意,用笔丰腴跌宕,有天真烂漫之趣,与黄庭坚、米芾、蔡襄并称宋四家;画学文同,论画主张神似,提倡“士人画”。著有《苏东坡全集》和《东坡乐府》等。

《送蜀僧去麈》苏轼 翻译及注释

《送蜀僧去麈》是苏轼写的一首诗,表达了对友人离去的送别之情。以下是这首诗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十年读易费膏火,
尽日吟诗愁肺肝。
不解丹青追世好,
欲将芹芷荐君盘。
谁为善相甯嫌瘦,
复有知音可废弹。
拄杖挂经须倍道,
故乡春蕨已阑干。

诗意:
这首诗以苏轼的亲身经历为背景,描绘了他送别一位名叫蜀僧的朋友时的心情。诗中,苏轼抒发了自己读书十年的心血和辛劳,整日吟诗而感到愁苦,压抑得连呼吸都感到困难。他说自己不懂得丹青艺术,无法追求世俗的美好,只能将自己的心意表达于文字之中,希望能用诗词向朋友传达自己的思念之情。他提到自己的朋友甯,甯因为善良而受人嫌瘦,但是苏轼觉得他是一个知音,愿意为他弹奏琴曲。最后,苏轼提到自己拄着拐杖,挂着经书,倍加珍惜与朋友的交往,而他的故乡的春天已经结束,蕨草也已经干枯。

赏析:
这首诗以苏轼内心的真实感受为基础,表达了对友人离别的深深思念和不舍之情。苏轼通过自己的经历,展示了读书刻苦的辛劳和吟诗写字的忧愁,以及对世俗美好的追求和对友谊的珍惜。诗中的甯被描述为一个善良但受人嫌瘦的人,苏轼却视他为知音,愿意为他弹奏琴曲,这显示了苏轼对真挚友谊的珍视。最后,诗人以自己挂着经书、拄着拐杖的形象,表达了与友人的别离和对家乡春天的怀念。整首诗情感真挚,语言简练,通过细腻的描写展示了作者内心的复杂情感和对友情的执着追求,给人以深刻的思考和共鸣。

《送蜀僧去麈》苏轼 拼音读音参考

sòng shǔ sēng qù zhǔ
送蜀僧去麈

shí nián dú yì fèi gāo huǒ, jǐn rì yín shī chóu fèi gān.
十年读易费膏火,尽日吟诗愁肺肝。
bù jiě dān qīng zhuī shì hǎo, yù jiāng qín zhǐ jiàn jūn pán.
不解丹青追世好,欲将芹芷荐君盘。
shuí wéi shàn xiāng níng xián shòu, fù yǒu zhī yīn kě fèi dàn.
谁为善相甯嫌瘦,复有知音可废弹。
zhǔ zhàng guà jīng xū bèi dào, gù xiāng chūn jué yǐ lán gān.
拄杖挂经须倍道,故乡春蕨已阑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