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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庭坚 (1045-1105),字鲁直,自号山谷道人,晚号涪翁,又称豫章黄先生,汉族,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人。北宋诗人、词人、书法家,为盛极一时的江西诗派开山之祖,而且,他跟杜甫、陈师道和陈与义素有“一祖三宗”(黄为其中一宗)之称。英宗治平四年(1067)进士。历官叶县尉、北京国子监教授、校书郎、著作佐郎、秘书丞、涪州别驾、黔州安置等。诗歌方面,他与苏轼并称为“苏黄”;书法方面,他则与苏轼、米芾、蔡襄并称为“宋代四大家”;词作方面,虽曾与秦观并称“秦黄”,但黄氏的词作成就却远逊于秦氏。
《叔父给事挽词十首》黄庭坚 翻译及注释
这首诗词是宋代黄庭坚创作的《叔父给事挽词十首》之一。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叔父给事挽词十首
曾发公家钜万钱,
沟中襁褓却生全。
三齐水后皆禾稼,
不杀耕牛更可传。
中文译文:
曾经为公家投入巨款,
在田地中孕育出丰收的希望。
三齐水过后,田地都是丰饶的庄稼,
没有杀害耕牛,农耕技术也能传承。
诗意和赏析:
这首诗是黄庭坚以挽词的形式表达对叔父的怀念和对农耕文化的颂扬。诗中提到了叔父曾经为公家投入巨款,意味着他为国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叔父的辛勤努力使得田地中的庄稼丰收,沟渠中的水灌溉了整片土地,为农民们带来了希望和富饶。而关键的一点是,叔父没有杀害耕牛,这暗示了他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和传承农耕技术的价值观。
整首诗以简洁明快的语言描绘了叔父的事业和农耕文化的重要性。它表达了黄庭坚对叔父的敬意和对农耕文化的推崇,强调了保护环境和传承传统的价值。这首诗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体现了宋代文人的思想和价值观。
总体而言,这首诗词通过对叔父的事迹和农耕文化的赞美,表达了对家国情怀和生态保护的关注,展现了黄庭坚独特的艺术风格和思想内涵。
《叔父给事挽词十首》黄庭坚 拼音读音参考
shū fù jǐ shì wǎn cí shí shǒu
叔父给事挽词十首
céng fā gōng jiā jù wàn qián, gōu zhōng qiǎng bǎo què shēng quán.
曾发公家钜万钱,沟中襁褓却生全。
sān qí shuǐ hòu jiē hé jià, bù shā gēng niú gèng kě chuán.
三齐水後皆禾稼,不杀耕牛更可传。
黄庭坚著名诗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