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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岳(1199~1262),南宋诗人、词人。字巨山,号秋崖。祁门(今属安徽)人。绍定五年(1232)进士,授淮东安抚司□官。淳□中,以工部郎官充任赵葵淮南幕中参议官。后调知南康军。后因触犯湖广总领贾似道,被移治邵武军。后知袁州,因得罪权贵丁大全,被弹劾罢官。后复被起用知抚州,又因与贾似道的旧嫌而取消任命。
《句》方岳 翻译及注释
《句》是一首宋代的诗词,作者是方岳。以下是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一钱太守今贪吏,
五柳先生歙富民。
诗意:
这首诗描述了两位不同的官员。第一句描绘了一个太守,他贪婪腐败,只追求个人利益,不顾民众的福祉。而第二句则描绘了另外一个官员,他被称为“五柳先生”,他在歙县(音译)为百姓谋福祉,帮助人民富裕。
赏析:
这首诗通过对比两位官员的形象,表达了作者对官场腐败和廉洁公正的思考和呼吁。第一句以太守作为例子,揭示了贪污腐败的现象,他只关注自己的权力和金钱,对百姓的疾苦漠不关心。这种贪婪的官员无视了自己的责任和使命,给社会带来了不公平和不稳定。
而第二句则通过提到“五柳先生”,给予了对比。五柳先生是一个代表清廉和公正的官员,他致力于改善百姓的生活,帮助他们脱离贫困,实现富裕。五柳先生以他的智慧和善行,成为了人们心中的楷模。
这首诗以简洁明了的语言,通过对两位官员形象的对比,点明了作者对于官场腐败和清廉正直的态度。它呼吁官员们应该以为民众谋福祉为己任,以廉洁的品质和高尚的情操来为社会作出贡献。这种对比的手法和对社会现实的批判使得这首诗充满了深意,引人深思。
《句》方岳 拼音读音参考
jù
句
yī qián tài shǒu jīn tān lì, wǔ liǔ xiān shēng shè fù mín.
一钱太守今贪吏,五柳先生歙富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