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人赴安西》岑参 翻译及注释
送人赴安西翻译及注释
翻译
韵译
跨上英俊的战马宝刀佩在身边,策马翩翩地飞驰翻越陇山之颠。
自小衷心地希望献身国家危难,哪把高官与厚禄耿耿挂于心间。
置身于万里之外乡情化为梦境,眼望那边地明月激起阵阵怀恋。
祝愿亲爱的战友早早扫清顽敌,边庭无事早归来切莫再经秋天!
散译
你看那位壮士,手执胡钩跨上骏马,英姿勃勃地越过陇山头。他从小就立志报效国家,杀敌立功绝不是为了做官封侯。万里之外的故乡景象将会在你的梦中出现,边疆的月光常常会引起你的别离忧愁之情。你此去应该早日消灭那些胡族侵略者,不要优柔寡断将战事一拖经年。
注释
⑴安西:即安西都护府,治所在今新疆吐鲁番东南达克阿奴斯。
⑵胡钩:一种似剑而曲的兵器,一作“吴钩”。
⑶翩翩:形容轻捷地驰骋。陇(lǒng)头:指陕西箥陇县西北。陇北地区是古代通往西域的要道。
⑷三边:幽、并、凉三州为汉时边郡,这里泛指边陲地区。
⑸黠虏(xiá lǔ):狡猾的敌人。虏,古时西北少数民族的泛称。
⑹经秋:经年。
送人赴安西赏析
诗人对友人英姿勃发、舍身报国、不计名利的行为极为赞赏,又进一步饶有兴趣地设想友人戍守边疆一定会产生思乡之念,最后祈盼早日荡平虏寇,还边境以安宁。全诗充满爱国主义豪情。
“上马带胡钩,翩翩度陇头。”诗的开头两句从友人登程的情景写起。首句写友人身着戎装,跨上战马,勾勒出即将出征的战士的英姿。诗人并不泛写戎装,而仅就佩刀提了一笔,既点明了此行性质,也使形象增添了英雄之气。次句对友人奔赴边关加以设想:“翩翩度陇头”,写他的轻快、矫健、急切。上下两句,一静一动,用两个富有特征性的事物突出了友人赴边的英姿勃勃的形象。以上两句从外表写。以下两句则从内心写,直接揭示友人的思想境界:“小来思报国,不是爱封侯”两句从正、反两方面来肯定友人的思想,从而把友人的行为提到爱国的高度。“小来”两字可见这种想法由来已久。从而给首二句提供出思想根据,其中既包含有诗人赞佩之情,称慕友人不但形象英姿飒爽,而且更有高尚、美好的心灵,同时也就反映了诗人立志报国的豪情壮志。这是更为诗人所钦敬的一点。
但是,有这种爱国情怀,并不意味着就可以毫不留恋家园,恰恰相反,这种情怀是与对家国的深厚感情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他们为保卫它而离开它,但当离开它的时候,往往对它产生深切的思念。诗人曾有过经年居留塞外的经历,在《安西馆中思长安》等诗中都曾表露过深沉的思乡之情。“万里乡为梦,三边月作愁”,就是这种感情的集中写照。诗人没有去写友人在边疆怎样去从军苦战,却去设想他在万里边关对家乡是如何梦绕魂牵,这就写出了友人对家国的一往情深,而这种设想同时也就传达出诗人对友人的思念,充满关怀和爱护。这种情怀写得很深沉,很细腻,诗的情调到此而一转,但却并不低抑。
诗的最后两句是诗人的祝愿。“清黠虏”是友人赴安西的目的。诗人居漠北时,亲眼目睹了战争所造成的巨大破坏。战争不仅造成了田园荒芜,民不聊生,而且对战士本身也是一种荼毒。上句愿友人建功,下句愿友人早归,既表现出诗人与友人同样以国事为重,又表现出双方的情谊,以深厚的情意扣紧“送”字,为全诗作结。
全诗先写友人的英雄风采,再由表及里,从报国、思乡的角度讴歌了友人的美好心灵,最后告诫友人,尽快结束战争,最好是别“经秋”。因为唐朝戍边将领往往拥兵自重,养敌蓄功,常将本可早日结束的战争一拖经年,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所谓“兵闻拙速,未睹巧以久也”,可见诗人淳朴的观念中,还饱含战略家的远见卓识。
送人赴安西创作背景
这首诗是天宝十三载(754)岑参第二次前往北疆之前在长安写作的送行篇章。
你看那位壮士,手执胡钩跨上骏马,英姿勃勃地越过陇山头。
小来思报国,杀敌立功绝不是为了做官封侯。
里乡为梦,边疆的月光常常会引起你的别离忧愁之情。
趁早清狡猾的敌人,不要优柔寡断将战事一拖经年。
《送人赴安西》岑参 拼音读音参考
sòng rén fù ān xī
送人赴安西
shàng mǎ dài wú gōu, piān piān dù lǒng tóu.
上马带吴钩,翩翩度陇头。
xiǎo lái sī bào guó, bú shì ài fēng hóu.
小来思报国,不是爱封侯。
wàn lǐ xiāng wèi mèng, sān biān yuè zuò chóu.
万里乡为梦,三边月作愁。
zǎo xū qīng xiá lǔ, wú shì mò jīng qiū.
早须清黠虏,无事莫经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