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者的诗词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
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
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
顺治二年乙酉四月,江都围急。
督相史忠烈公知势不可为,集诸将而语之曰:“吾誓与城为殉,然仑皇中不可落于敌人之手以死,谁为我临期成此大节者?”副将军史德威慨然任之。
忠烈喜曰:“吾尚未有子,汝当以同姓为吾后。
吾上书太夫人,谱汝诸孙中。
太史公曰:“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
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有能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让焉!上大夫壶遂曰:“昔孔子何为而作《春秋》哉”?太史公曰:“余闻董生曰:‘周道衰废,孔子为鲁司寇,诸侯害子,大夫雍之。
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
’子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
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
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
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
齐人有冯谖者,贫乏不能自存,使人属孟尝君,愿寄食门下。
孟尝君曰:“客何好?”曰:“客无好也。
”曰:“客何能?”曰:“客无能也。
”孟尝君笑而受之曰:“诺。
今昌父之弟成父,於所居凿池筑亭,榜以旧名。
昌父为成父作诗,属余赋词,余为赋哨遍。
庄周论於蚁弃知,於鱼得计,於羊弃意,其义美矣。
然上文论虱吒於豕而得焚,羊肉为蚁所慕而致残,下文将并结二义,乃独置豕虱不言而遽论鱼,其义无所从起。
罢惰嫉游手,孤独嗟穷民。
聋肓本定业。
疥癞讵可亲。
生事自破碎,谁肯收顽嚚。
琼花堂上意茫然,志士忠臣泪彻泉。
赖有使君知义者,人方欲杀我犹怜。
何处潮偏盛,钱唐无与俦。
谁能问天意,独此见涛头。
海浦吞来尽,江城打欲浮。
势雄驱岛屿,声怒战貔貅。
去年燕营巢,衔泥入我庐。
秋归春复来,横被雀所居。
翩然去不较,义者欲与除。
毁覆必伤卯,爱彼此何疏。
乃竢长黄口,逐之宁曰纾。
果得生四雏,卉色头戢如。
後当还燕巢,穿屋不害余。
阴崖有苍鹰,养子黑柏颠。
白蛇登其巢,吞噬恣朝餐。
雄飞远求食,雌者鸣辛酸。
力强不可制,黄口无半存。
入谷逢雨花,香绿引幽步。
招提饶泉石,万转同一趣。
向背森碧峰,浅深罗古树。
尧皇未登极,此地曾隐雾。
《和微之听妻弹别鹤操,因为解释其义,依韵加四句》 唐·白居易
义重莫若妻,生离不如死。
誓将死同穴,其奈生无子。
商陵追礼教,妇出不能止。
舅姑明旦辞,夫妻中夜起。
伏羲初画卦,苍氏乃制字。
点画有偏旁,阴阳贵协比。
古者不嫌名,周公始称讳。
始讳犹未酷,后习转多忌。
《题取经诗(载《翻译名义集》,云唐义净三藏作)》 唐·无名氏
晋宋齐梁唐代间,高僧求法离长安。
去人成百归无十,后者安知前者难。
路远碧天唯冷结,沙河遮日力疲殚。
后贤如未谙斯旨,往往将经容易看。
武之在卯,尧王八季。
我弃其寝,我去其扆。
深深然,高高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