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合公司的读音 两合公司的意思
两合公司 两合公司是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其中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的清偿责任,而有限责任股东则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有限清偿责任。前者类似于无限公司股东(见“无限公司”),对公司负有很大责任,因而享有对公司的直接经营管理权,对外可代表公司,后者则无权管理公司业务,对外不能代表公司。两合公司是无限公司的发展,兼有无限公司信用高和有限公司集资快的优点。法、日等国承认它是法人,英美等国则视其为是有限合伙。
- 两
- 合
- 公
- 司
“两合公司”的读音
- 拼音读音:
- [liǎng hé gōng sī]
- 汉字注音:
- ㄌㄧㄤˇ ㄏㄜˊ ㄍㄨㄥ ㄙ
- 简繁字形:
- 兩合公司
- 是否常用:
- 否
“两合公司”的单字解释
【两】:1.“两”和“二”用法不全同。读数目字只用“二”不用“两”,如“一、二、三、四”。小数和分数只用“二”不用“两”,如“零点二(0.2),三分之二”。序数也只用“二”,如“第二、二哥”。在一般量词前,用“两”不用“二”。在传统的度量衡单位前,“两”和“二”一般都可用,用“二”为多(“二两”不能说“两两”)。新的度量衡单位前一般用“两”,如“两吨、两公里”。在多位数中,百、十、个位用“二”不用“两”,如“二百二十二”。“千、万、亿”的前面,“两”和“二”一般都可用,但如“三万二千”、“两亿二千万”,“千”在“万、亿”后,以用“二”为常。2.双方:两便。两可。两全其美。两相情愿。3.表示不定的数目,和“几”差不多:过两天再说。他真有两下子。我跟你说两句话。4.姓。5.质量或重量单位,10钱等于1两,旧制16两等于1斤,1两合31.25克;后改为10市两等于1市斤,1两合50克。
【合】:[hé]1.闭;合拢:合眼。笑得合不上嘴。2.结合到一起;凑到一起;共同(跟“分”相对):合办。同心合力。3.全:合村。合家团聚。4.符合:合情合理。正合心意。5.折合;共计:一公顷合十五市亩。这件衣服连工带料合多少钱?6.应当;应该:理合声明。7.旧小说中指交战的回合:大战三十余合。8.在太阳系中,当行星运行到与太阳、地球成一直线,并且地球不在太阳与该行星之间的位置时,叫做合。9.姓。10.我国民族音乐音阶上的一级,乐谱上用作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的“”。见〖工尺〗。“閤”[gě]1.容量单位,10勺等于1合,10合等于1升。2.量粮食的器具,容量是1合,方形或圆筒形,多用木头或竹筒制成。
【公】:1.属于国家或集体的(跟“私”相对):公款。公物。公事公办。2.共同的;大家承认的:公分母。公议。公约。3.属于国际间的:公海。公制。公历。4.使公开:公布。公之于世。5.公平;公正:公买公卖。大公无私。秉公办理。6.公事;公务:办公。公余。因公出差。7.姓。8.封建五等爵位的第一等:公爵。公侯。王公大臣。9.对上了年纪的男子的尊称:诸公。张公。10.丈夫的父亲;公公:公婆。11.属性词。(禽兽)雄性的(跟“母”相对):公羊。这只小鸡是公的。
【司】:1.主持;操作;经营:司机。司炉。各司其事。2.中央部一级机关中按业务划分的单位(级别比部低,比处高):人事司。外交部礼宾司。3.姓。
“两合公司”的意思
基本解释
基本解释
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组织形式之一,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在两合公司中,无限责任股东代表公司管理业务,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清偿责任;有限责任股东一般不管理业务,对公司债务的责任以其出资额为限。参阅《新华月报》1951年1月号“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辞典解释
两合公司 liǎng hé gōng sī ㄌㄧㄤˇ ㄏㄜˊ ㄍㄨㄥ ㄙ 为无限责任股东与有限责任股东各一人以上组织的公司,其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必须负连带无限清偿责任;有限责任股东就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其责任。
网络解释
两合公司
两合公司是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其中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的清偿责任,而有限责任股东则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有限清偿责任。前者类似于无限公司股东(见“无限公司”),对公司负有很大责任,因而享有对公司的直接经营管理权,对外可代表公司,后者则无权管理公司业务,对外不能代表公司。两合公司是无限公司的发展,兼有无限公司信用高和有限公司集资快的优点。法、日等国承认它是法人,英美等国则视其为是有限合伙。
基本解释
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组织形式之一,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在两合公司中,无限责任股东代表公司管理业务,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清偿责任;有限责任股东一般不管理业务,对公司债务的责任以其出资额为限。参阅《新华月报》1951年1月号“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辞典解释
两合公司 liǎng hé gōng sī ㄌㄧㄤˇ ㄏㄜˊ ㄍㄨㄥ ㄙ为无限责任股东与有限责任股东各一人以上组织的公司,其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必须负连带无限清偿责任;有限责任股东就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