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来说明情况的或可作依据的事物:举例。援例。
2.规则:条例。
3.按条例规定的;照成规进行的:例会。例行公事。
基本字义
● 例
lì ㄌㄧˋ
可以做依据的事物:例证。例题。举例。例句。例如。 规定:例外(不按规定的,和一般情况不同的)。体例。凡例。条例。破例。发凡起例。 按规定的,照成规进行的:例会。例假。例行公事。 调查或统计时指合于某种条件的具有代表性的事情:事例。病例。案例。英语 precedent, example; regulation
德语 Beispiel (S)
法语 exemple,cas,règle
详细字义
◎ 例 lì
〈动〉
(1) (形声。从人,列声。本义:比照) 同本义 [compare]
例,比也。——《说文》。按,礼记服问:上附下附,列也。公别比例之义。古只作列,此字后出。
举此以例其余。——元· 刘壎《隐居通议·欧阳公》
(2) 又如:溯古例今;以此例比
词性变化
◎ 例 lì
〈名〉
(1) 类;列 [class]
扬州城下进退不由,殆例送死。—— 文天祥《指南录后序》
(2) 又如:不在此例;例及(连类而及);例侪(按类分列)
(3) 可以作依据的事物;例子 [example]
两贤同时,便是未有前例。——《南齐书·陆慧晓传》
(4) 又如:援例行事;例贡(边境官员及土司每年依例献纳的贡物;清代又指例贡生);例授(循例封赠);病例;实例
(5) 规定;规则;条例 [rales;stipulation;regulation]
故例。——清· 方苞《狱中杂记》
(6) 又如:开例;禁例;老例(旧规矩;旧习惯)
例ㄌㄧˋlì 名
可供比照或依据的标准。如:「惯例」、「体例」、「范例」、「史无前例」。
动比类、比照。如:「以古例今」、「以此例彼」。
副按规定的、照常的。如:「例行公事」。
例【子集中】【人部】 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集韻》《韻會》𠀤力制切,音厲。比也,類也,槩也。
又凡例。《左傳序》發凡以言例。後魏張吾貴集諸生講左傳,義例無窮,學者奇之。
又《集韻》力蘖切,音列。遮也。
例【卷八】【人部】
比也。从人𠛱聲。力制切
(例)比也。此篆葢晚出。漢人少言例者。杜氏說左傳乃云發凡言例。例之言迾也。迾者、遮迾以爲禁。經皆作列、作厲。不作迾。周禮司𣜩注。厲、遮例也。釋文。例本作列。葢古比例字衹作列。从人。𠛱聲。力制切。十五部。疑許本無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