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行政院的一部。掌理全国财政事务。分设国库署、支付处、赋税署、国税局、关政司、关税总局、金融局、保险司、证券管理委员会、国有财产局等机关;以及台湾银行、土地银行、中央信托局、合作金库、台湾省烟酒公卖局等机构。
英语 Ministry of Finance
德语 Finanzministerium (S)
法语 Ministère des finances
【政字的详细解释】:1.政治:政纲。政工人员。2.政府:党政军民。3.国家某一部门主管的业务:财政。邮政。4.指家庭或团体的事务:家政。校政。
【部字的详细解释】:1.部分;部位:内部。上部。胸部。局部。2.中央政府按业务划分的单位(级别比局、厅高):外交部。商务部。3.一般机关企业按业务划分的单位:编辑部。门市部。4.军队(连以上)等的领导机构或其所在地:连部。司令部。5.指部队:率部突围。6.统辖;统率:所部。部领。7.a)用于书籍、影片等:两部字典。一部纪录片。三部电视剧。b)用于机器或车辆:一部机器。两部汽车。8.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