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未奏先焚草”的意思及全诗出处和翻译赏析

宋代   苏辙

一封未奏先焚草”出自宋代苏辙的《李诚之待制挽词二首》, 诗句共7个字。

济南风物在西湖,湖上逢公初下车。
谈笑樽前伏齐虏,旌旗门外听除书。
一封未奏先焚草,三黜归来便种蔬。
泪落西堂歌酒地,杉松空见岁寒余。

诗句汉字解释

《李诚之待制挽词二首》是苏辙在宋代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对该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济南的风景在西湖,湖上遇到李诚之初下车。
在酒杯前谈笑,伏在齐虏旗帜下,听除书声。
一封信未送出就被焚烧,三次降职回来便务农。
泪水洒落在西堂的歌酒之地,杉松树中只见岁寒的余韵。

诗意:
这首诗词描绘了李诚之的挽词,以表达诗人苏辙对李诚之的赞美和思念之情。诗中以济南的风景为背景,通过描写李诚之在西湖的情景,表达了对他的敬重和思念之情。诗人提到了李诚之曾在齐虏旗帜下工作,用谈笑和酒杯前的场景展示了他的才华和豪迈。然而,李诚之却因政治原因多次被降职,最终回归农耕生活。诗人对他的遭遇感到痛心,并以泪水洒落在西堂的歌酒之地,寄托了对他的祝福和悼念。

赏析:
这首诗词通过描写李诚之的遭遇和生活经历,展现了苏辙对他的敬佩和感慨之情。诗人以济南的风景作为背景,将李诚之的故事与自然景色相结合,使诗词更具情感和意境。诗中的转折点出现在李诚之被降职回归农耕生活的地方,通过对他的命运的描述,诗人表达了对他的同情和对时代局势的思考。最后两句描绘了诗人的悲痛之情,将泪水洒落在歌酒之地,同时也透露出岁寒的气息,寓意着李诚之的遭遇是时代的寒冷所致。整首诗词以简洁而凝练的语言,展现了苏辙深厚的情感和对人生命运的思考,是一首具有深远意义的挽词。

全诗拼音读音对照参考


lǐ chéng zhī dài zhì wǎn cí èr shǒu
李诚之待制挽词二首
jǐ nán fēng wù zài xī hú, hú shàng féng gōng chū xià chē.
济南风物在西湖,湖上逢公初下车。
tán xiào zūn qián fú qí lǔ, jīng qí mén wài tīng chú shū.
谈笑樽前伏齐虏,旌旗门外听除书。
yī fēng wèi zòu xiān fén cǎo, sān chù guī lái biàn zhǒng shū.
一封未奏先焚草,三黜归来便种蔬。
lèi luò xī táng gē jiǔ dì, shān sōng kōng jiàn suì hán yú.
泪落西堂歌酒地,杉松空见岁寒余。

“一封未奏先焚草”平仄韵脚


拼音:yī fēng wèi zòu xiān fén cǎo
平仄:平平仄仄平平仄
韵脚:(仄韵) 上声十九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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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封未奏先焚草”的意思和全诗出处介绍,以及全诗翻译和赏析,“一封未奏先焚草”出自苏辙的 《李诚之待制挽词二首》,还提供了该诗句的全诗全文、翻译、赏析、译文以及诗意。

苏辙简介

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