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判 州判为中国古代文官官职名,在清朝之位阶约为从七品。州判职能通常为地方衙门辅佐主官的基层官员编制,不过也为外派直隶州知州的左右手,如台湾府台东直隶州的州判。1912年清朝灭亡后,该官职废除。
州判的读音 州判的意思
拼音读音:zhōu pàn]
汉字注音:ㄓㄡ ㄆㄢˋ
简繁字形:
辞典解释
州判 zhōu pàn ㄓㄡ ㄆㄢˋ
职官名。清制,知州佐吏,为从七品官。职掌粮务、水利、防海、管河。
州判
州判为中国古代文官官职名,在清朝之位阶约为从七品。州判职能通常为地方衙门辅佐主官的基层官员编制,不过也为外派直隶州知州的左右手,如台湾府台东直隶州的州判。1912年清朝灭亡后,该官职废除。
“州判”的单字解释
【州字的详细解释】:1.旧时行政区划单位。现在有的地方还保留这样的名称,如杭州、苏州。2.指少数民族的自治州。在省或自治区之下,县之上。
【判字的详细解释】:1.分开;分辨:判别。判断。判明。2.明显(有区别):新旧社会判然不同。前后判若两人。3.评定:裁判。评判。判卷子。4.判决:审判。判案。公判。判了徒刑。